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意见反馈渠道的温馨提示
为了加强学院与师生的联系,学院开通了意见箱(安装在格物楼2楼办公室对面)和网上邮箱(120677589@qq.com)作为传递师生意见的渠道。学院希望通过这些便捷渠道,广泛征求全院师生对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意见与建议,增进与师生的交流,使学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一、受理范围
1.对学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;
2.关系师生利益的重大问题;
3.已向有关部门反映,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;
4.其他与学院日常工作相关联的内容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请在反馈意见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如实反应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2.应说明请求、事实和理由,内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论事、详略得当。
3.请留下您的姓名、电话、以便在处理时可以更好的与您联系和反馈。
三、处理时限
学院会指派专人每周开启意见箱和网上邮箱,并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,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时间,遇到专项公示时会缩短时间。
四、处理程序
查阅(学院办公室)——处理(呈报学院领导批示后转送相关负责人及时处理)——回复(形成答复意见后发布或向本人反馈)。
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:62990202;15980632696(可接收短信、可加微信)。
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1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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